--记元阳县公证处主任李世光
李世光,男,现年53岁,1984年8月参加工作, 1993年调至元阳县公证处工作,现任元阳县工证处主任。李世光同志在边疆民族地区从事司法行政工作34年来,能够严格约束自己,依法履行工作职能,顾大局,讲奉献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出色的完成全县人民需求的各种公证任务,充分体现了一名司法行政工作者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经济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必然产生新的法律法规,要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公证员就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,加强业务学习,练就过硬的本领;而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,是开展好公证业务的前提和基础,在政治素质方面,李世光同志能够认真学习新时代习近平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能够做到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,转变思想、更新观念、实事求是,牢固树立公证大服务的全局观念,为社会各个阶层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。
多年来,李世光同志以对公证事业的无限热爱,热情接待当事人,不厌其烦地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,对能办理的公证事项马上办理,不能办理的耐心解释,从不刁难当事人,尽力给他们满意答复。元阳县是集边疆、山区、民族、贫困为一体的国家级重点扶持县,人口多、民族杂、范围广是元阳县的特点。在少数民族地区,为了办好公证事件,李世光同志时常爬山涉水深入基层、深入群众了解情况,用各种民族语言解答当事人提出的法律事务,排除了由于语言不通而导致当事人对法律事务不了解或理解错误。由于多数群众文化程度低、法治观念淡薄,时常会为了一点小利益而发生争斗出现流血事件,甚至于与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发生肢体冲突。为了解决好类似的纠纷,李世光同志准确掌握相关法律法规,公正、公开办理公证,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。
近几年来,人们的法治意识逐渐增强,民间公证事件越来越多,李世光同志能够准确抓住机会,积极向群众宣传各种法律知识,不分节假日,与住建、水利等单位通力协作,积极服务全县的经济发展,为重大项目办理招标公证、合同公证等,今年来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、梯田核心区沟渠整治等全县重大工程项目提供公证服务,涉及的投资金额就高达3.7亿元。在办理遗嘱、继承、房屋买卖公证等民事公证时,严格按照《公证暂行条例》和《公证程序规则》要求,坚持以真实、合法的原则,严格审查当事人的身份、证件及所办有关事宜的可行性,不徇私情、不办私证,切实做到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在24年的公证员生涯中,他办理(协助)各类公证事件2000余件。
公证的真实、合法原则是公证的生命线,李四光同志始终坚持对党和人民的无线忠诚,对国家公证机构的高度负责精神,恪尽职守,依法办证,坚决捍卫法律的尊严。公证--公正,它是天平两端的砝码。在厉害关系面前,他不管是领导还是群众,不管是生人还是熟人,不管是大机关还是小单位,都一视同仁,实事求是,对经手的公证材料总是进行综合分析,严格审查,一丝不苟。无论来人是谁,不该办的证坚决不办,不符合程序的不办、证据材料不足的不办、有疑点的不办、不真实合法的不办,凡是经他签发的公证书,无一错误或失误之处,从没出现过因自己的疏忽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。
作为一名公证员,李世光同志用自己的行动表达了立志献身公证事业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心和决心,树立一个人民满意的公证员形象,以严格执法、热情服务的精神展示着法律工作者的正义和柔情,以与时俱进、不断开拓的勇气迎接着时代赋予的机遇与挑战。用他的话来说就是:做一个人民满意的公证员。
(作者:县司法局 白玉明)